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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寒假期间参加校外培训致家长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2023-01-03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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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寒假期间参加校外培训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朋友:
时光荏苒,寒假已至。让孩子度过一个健康、快乐、充实而有意义的假期,是我们共同的期望;巩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成果,保障孩子的利益不受损害,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在此,区教委温馨提醒您:
一、树立科学教育理念。人生不是短跑,教育没有速成,孩子的成人成长成才,不是一朝一夕之事。孩子的品行比知识重要,健康比成绩更重要,过重的校外培训负担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真诚希望您保持“定力”,做好教育“合伙人”,遵循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规律,树立科学教育理念,履行好家庭教育责任,合理安排孩子的学习、休息和体育锻炼时间,内修心灵、外强体魄,切莫把假期变学期。
二、审慎选择培训机构。寒假期间,请您主动拒绝参加任何形式的学科类培训,自觉抵制以“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以及各类冬令营等名义违规开展培训等形式开展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如确有非学科类培训需求,您可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或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https://xwpx.eduyun.cn/bmp-web/)选择具备办学资质的培训机构。
三、正确选择缴费方式。校外培训机构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3个月或单个科目超过60课时,且不得超过5000元。报名缴费时,请您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找到培训机构和相应的课程进行购买,主动将培训费缴存至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并索要正规票据,坚决抵制校外培训机构以各种优惠、折扣、送课等方式诱导超标超期缴纳费用,以防校外培训机构出现“卷款跑路”“退费难”等问题。
四、合法维护培训权益。校外培训属市场行为,须自行承担潜在的培训风险。请您主动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明确合同的培训内容、培训期限、收费项目金额、退费办法、违约责任及双方争议解决途径等事项,不要相信口头约定,保护好自身合法权益。当您与培训机构发生纠纷时,应首先与机构理性协商,如协商无果,再联系该机构的监管部门出面协调,若调解仍不成功,建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合法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五、做好个人健康防护。新冠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只是防疫模式的切换,回归“乙类乙管”也绝不是“放任不管”。每个人都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请您根据《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教育孩子加强自我防护,在公共场合坚持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减少非必要的聚集。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请及时居家健康管理,不要到校外培训机构参加线下培训。
春生夏长、秋收冬藏。孩子是祖国的未来,让我们携手同心、同向、同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构建和谐教育生态,共同守护孩子假期的美好时光。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