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开篇
教育整顿总结提升环节,沙坪坝区面向基层一线政法干警,评选出20名“沙磁政法之星”,“沙坪坝政法”微信公众号将陆续推出“沙磁政法之星”个人事迹,营造学习楷模、争当楷模的良好风尚。
王志锋,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刑事法官,2012年以来,他审结了各类刑事案件2000余件,无一差错案件,由此积累了丰富的刑事审判实践经验,还总结提炼出了办理刑事案件的“四字诀”——快、准、稳、实。近年来,他连续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2016年被市高法院评为“全市法院办案标兵”。
以“快”见长,用质量为速度护航
刑事案件以短平快著称,王志锋在刑事案件的审理中以速度快而见长,被同事戏谑为“快刀手”。他审理的被告人李某等15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案情复杂,被害人人数众多,社会影响较大,受关注程度较高,在庭审结束后较短时间将案件顺利审结;被告人杨某等56人涉众型电信网络诈骗案,所涉被害人达12万余人,金额高达8000余万元,从受理到审结仅用一个月。
“‘快’与‘不快’在于心态。在每一个‘快’的案件背后,都需要有一份‘不快’的艰辛付出。”王志锋说,唯有付出,才有回报。
“准”确定性,精准打击犯罪分子
刑事审判的核心是事实认定的准确性,王志锋在加强自身的业务能力和庭审驾驭能力的同时,还积极参与研究讨论案件,对案件的分析判断有自己独到的见解。
被告人刘某诈骗一案,刘某虚构可以帮助被害人办理提前退休的事实,骗取被害人的代办费,所涉资金达五十余万元。经查证,刘某称其具有帮人办理提前退休能力,只因疫情原因未来得及办理。王志峰迅速捋清事实、明确思路,以办理提前退休的条件为突破口,联系走访人社局,同时让侦查机关继续补侦刘某在办理提前退休的事项上所做的工作。最终认定刘某不具备办理提前退休的条件,亦未为其他被害人办理提前退休做任何准备工作,从而认定其构成诈骗罪。
“刑事审判是一项专业性非常强的司法活动,作为刑事法官要具备孺子牛的奉献精神、老黄牛的上进精神、拓荒牛的创新精神。”王志锋如是说。
“稳”字当头,力争做到服判息诉
刑事审判的目的之一就是维护社会的稳定。王志锋在审判实践中总结了“稳”的三步法——多倾听、找症结,定对策、促调解,求支援、抓落实,将大量敏感、复杂案件的判后矛盾化解在基层法院,充分维护了社会的公共安全。
被告人陈某故意伤害一案,陈某将石某刺伤,致使石某身受重伤,肢体部分残疾,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在庭审中,陈某的亲属在垫付7万余元的住院费后表示再无力支付后续治疗费用,但石某的后续康复费用高达10万元。石某多次表现出轻生念头,并表示如果陈某不继续支付治疗费用,他要与陈某家人同归于尽。
在休庭后,王志锋认真倾听了石某母亲的诉求,也与陈某的亲属进行沟通,之后,他积极研究对策,在他的努力下,经过多方协调,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告知石某可以通过司法救济来获取相关补偿。石某在领取到司法救济款时承诺不会做出过激的行为。至此,激烈的矛盾冲突才得以圆满化解。
“实”字托底,为人民群众办实事
工作十余年以来,王志锋一直以为群众办实事为荣,在审判实践中不断地摸索和探寻在刑事案件中为群众办实事的方式方法。
在被告人杨某等56人涉众型电信网络诈骗案中,所涉金额高达8000余万元,所涉被害人达12万余人,追赃挽损面临巨大的压力,王志锋作为承办人,一方面清理侦查机关扣押冻结的财产,另一方面积极给被告人及其亲属做解释工作,让他们主动配合法院退赃退赔。有些被告人存在侥幸或者顾虑,认为在一审法院退赃退赔后从轻的幅度没有二审法院大,坚持要在二审法院去退缴,他详细给被告人解释退赃退赔的用途及量刑的标准,无论一审还是二审,都是基于量刑规范化的标准来把握从轻幅度,通过大量的答疑工作后,50余名被告人共退缴数百万元赃款,连同公安机关扣押冻结的赃款,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获得了群众对于法院工作的极大赞誉,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